各市科技局,综改示范区,长治高新区,各有关单位: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有关部署,进一步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,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环境,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企业家,推动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现组织开展2017年山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支持对象
经省科技厅认定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。
二、专项资金使用范围
1. 孵化器的开办、厂房改造、场地租赁等。
2. 宽带服务接入、公共软硬件开发及购置。
3. 开展研发设计、科技金融、创业孵化、成果交易、认证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。
4. 举办创新创业培训、论坛沙龙、导师咨询、创新创业产品展示等服务活动。
三、申请流程
1. 申请单位按照《山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》(见附件)撰写申请书;
2.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、按顺序将申报书正文和附件简装成册,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所属市科技局、综改示范区、高新区。
3.各市科技局、综改示范区、高新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按要求签字盖章后,一式五份于10月20日18:00时前统一报省成果转化中心(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科技大楼10层1019室),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gzh_gongye@163.com,逾期不再受理。
4.省科技厅将委托省成果转化中心组织专家评审,并依据评审结果确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申报材料全部内容应保证准备、真实、有效,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发现,将取消评审资格,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
2.此次资金申报时间较紧,请各市科技局、综改示范区、高新区抓紧组织申报;各孵化器认真撰写材料,按时完成申报。
3.业务咨询
省科技厅高新处
联 系 人:李兴阔
联系电话:0351-4048940
省成果转化中心:徐佳
联系电话:0351-4959409
本政策由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发布
链接:http://www.sxinfo.gov.cn/gxc/46653.j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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